2019新婚姻法财产的分割,2019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权属的变化
2019-05-05 12:05:13 浏览量: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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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9新婚姻法的实施,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成为了人们争议的焦点,尤其是想要离婚的夫妻,这会影响到财产分割实实在在的利益。新婚姻法在财产分割方面做出了很多新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变化呢?2019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尤其是关于房产归属有关规定的变化,是引发关注最多的地方,具体2019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归属的变化有哪些呢?下面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2019新婚姻法财产的分割
新婚姻法对财分割进行了修改、完善,对隐匿、转移财产、房产赠与、特殊情况的房产分割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1、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新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查看]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
根据婚姻法第13 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的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均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查看]
三、2019婚姻法关于孩子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对夫妻之间的生育纠纷以及亲子关系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第九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条款】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查看]
四、2019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权属的变化
现行婚姻法对离婚时房产纠纷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对父母出资购房以及婚前一方购买并支付首付等特殊情况下房产的分割进行了明确。
【条款】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款】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查看]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变化的介绍,相信对您有帮助。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五花八门,处理结果也相应不同。总之,财产拿多拿少、房子归谁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离婚财产分割涉及的数额通常较大,如果您有这样的问题,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帮您代理,律师一定会最大限度为您争取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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