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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议离婚中对于房产的正确处理方式

2019-01-20 21:20:05 浏览量:49次

今天,北京离婚律师接待了一位咨询协议离婚事宜的当事人吴女士(化名)。由于男方有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男方主动放弃婚后共同购买的两套房产作为协议离婚的条件。但是,第二套房产属于男方单位的福利分房,单位要求该房产只能在本单位职工间买卖,不得登记在外部人员的名下。为此,吴女士的打算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二套房产归女方,并由男方负责出售第二套房产,女方的到全部卖房款后再去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对于吴女士协议离婚的安排北京离婚律师认为非常不妥。因为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在此之前即使双方已经签字摁手印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至于原因,北京离婚律师在以前的文章中分析论述过。所以,男方在离婚前是随时可以反悔的。
那么,吴女士该如何安排自己的协议离婚事宜呢?北京离婚律师建议不妨就第一套房产先与男方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归吴女士个人所有。在解决了第一套房产后,再与男方签订离婚协议并立即办理离婚手续。鉴于第二套房产的特殊性,可以在离婚协议书里约定该房产归男方所有,由男方在离婚后向吴女士支付与该房产等价的货币作为补偿。这么做才能保证吴女士的利益在法律上不会出现风险。
非亲生子女离婚归谁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如果要离婚的,需要处理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如子女扶养权归属,共同财产的分割等,如果处理好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非亲生子女离婚归谁?下面由找华律北京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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